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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补充堆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5

 

一、说明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二期)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宇恩(广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对珠海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补充堆场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二期)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海洋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建设项目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补充堆场项目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南顺岸集装箱二期工程后方海侧西南角。

3)项目内容:本项目紧邻集装箱二期工程堆场,占地面积2.2597公顷。主要用于集装箱二期工程补充堆场。预计项目总投资1亿元,建设工期约12个月,可设计码头堆场地面箱位810标箱,年增加码头集装箱32万标箱以上中转能力。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的公众、企事业单位和团体,以及关心本项目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包括:(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有关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公众对本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海洋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公众对本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oLpcUzVw29BvHOo6dPFYBg)提取码:j9yd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对本项目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并将公众意见表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同时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海洋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具体落实在本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中(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反馈时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二期)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环岛西路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综合楼

人:廖工

联系电话:0756-7268312(工作日08:30-16:30)18675622577

Emailliaodonglin@zictg.com.cn

八、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环宇恩(广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广州天河区天源路1190号科学家之家F

联系人:何工

电话:14743687692

Emailfeelyn0303@163.com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二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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