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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补充堆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9

  

1、说明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二期)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宇恩(广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对珠海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补充堆场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二期)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海洋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补充堆场项目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南顺岸集装箱二期工程后方海侧西南角。

   (3)项目内容:本项目紧邻集装箱二期工程堆场,占地面积2.2597公顷。主要用于集装箱二期工程补充堆场。预计项目总投资1亿元,建设工期约12个月,可设计码头堆场地面箱位810标箱,年增加码头集装箱32万标箱以上中转能力。

3、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二期)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环岛西路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综合楼

   联 人:廖工

   联系电话:0756-7268312(工作日08:30-16:30)18675622577

   Emailliaodonglin@zictg.com.cn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环宇恩(广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广州天河区天源路1190号科学家之家F

   联系人:何工

   电话:18048830603

   Emailfeelyn0303@163.com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有关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单位、个人及关心项目实施的人员。

   公众意见表征求内容包括:(1)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影响的意见;(2)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从附件中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反映关于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二期)有限公司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