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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高栏港区四个十万吨集装箱码头泊位建设合作项目(1#~3#泊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18-9-1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珠海港高栏港区四个十万吨集装箱码头泊位建设合作项目(1#3#泊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珠海港高栏港区四个十万吨集装箱码头泊位建设合作项目(1#3#泊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地点:南水与高栏岛大堤南部西侧,高栏岛的牛角沙处(东经113°13′45″,北纬21°56′12″

业主单位: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二期)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912-2018101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3697758894   传真:0756-7226098

 

 

附件一:ZRT-HJ18061506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珠海港高栏港区四个十万吨集装箱码头泊位建设合作项目)cbl.docx   点击查看

附件二:珠海港高栏港区四个十万吨集装箱码头泊位建设合作项目(1#~3#泊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点击查看